齐市依法取缔7个黑液化气代充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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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13:28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记者 芦伟坤 本报讯 日前,齐齐哈尔市供热燃气管理处的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了液化气供应市场,依法取缔黑液化气代充点7个。 据了解,按照规定,液化气代充点必须取得《液化气供应许可证》,目前全市正规
据齐市供热燃气管理处执法人员介绍,一些人名义上从方便群众用气的角度出发,开始经营液化气“代充”业务。他们往往采取缺斤短两或往罐中注水的方式从中牟利,根本没有能力也不愿意清理液化气罐中的残液,侵害了用户的利益。同时,经营者漠视液化气钢瓶4年检验期和15年报废期的使用规定,无异于将一枚枚“定时炸弹”埋在了居民区中。 在突击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位于建华区建华乡的新民液化气站只具备经营液化气用具的资质,根本不具备代充液化气经营资格,被当场取缔。在华意小区,有两处居民经营的小型超市外面张贴了“代充液化气”的字样,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清理,并向经营者宣传了有关政策规定。 检查中,有群众举报在龙沙区有一处大型黑液化气代充点,但是,执法人员赶到时,经营者已逃之夭夭。随后,建华区、龙沙区的4个黑液化气代充点被查,检查人员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大民蔬菜市场附近的一辆液化气钢瓶运输车被截获,车上的8个液化气钢瓶中只有2个合格,其余为过期未检全部暂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