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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超市促销不许使用高音喇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04:09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杨汛)“酸奶特价,最后一天啊!”置身于超市促销员此起彼伏叫卖声中,难怪总有消费者抱怨“超市如早市”。今后,超市内厂家促销员的高声叫卖恐怕不得不“低八度”了。市商务局日前公布《北京市大型商场超市购物环境规范(试行)》草稿。根据草稿,大型商场、超市等营业场所内的噪声须控制在60分贝以下。

  60分贝,相当于普通人正常说话的音量,而超市内的叫卖声往往会达到80分贝。为
了保证消费者的购物环境,草案要求,商场、超市营业场所内的噪声应控制在60分贝以下,出售音响设备柜台的应控制在85分贝以下,不得有在经营及促销等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等行为。此外,大型商场、超市还须设置符合标准、数量充足、物品配备齐全的试衣间,而且儿童服装区域的试衣间须配备适合儿童使用的物品。

  针对商场、超市停车难的问题,草稿规定,各企业应设置停车场,且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为顾客提供泊车指引、车辆保管等基本服务,并不得在停车场内堆放物品或将停车场移作它用。

  北京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起草这一规范主要是为提升北京商场、超市购物环境。目前,这一草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各方可以将意见反馈到北京市商务局流通秩序管理处。RJ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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