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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商场里裸露下体 称玩自己的东西与别人无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08:00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11月3日讯 (记者吴懿斌 实习生李向阳) 今天下午两点多,一男子在海口明珠广场员工通道乘异性经过时,故意裸露自己的性器官,被带到当地海府派出所审查。男子被现场控制时,竟称玩自己的东西不关别人的事。

  女工下楼吓得大声尖叫

  记者接到报料赶到事发现场,被抓的男子及受害者都已被接警赶来的派出所民警带走。据悉,怪癖男子姓鲍,30多岁,已婚。

  据受害者李小姐介绍,她是商场四楼档口的经营者,今天下午2:30分左右,她和一位姐妹通过员工通道从楼上往下走,看到一位年龄在30岁上下的男子站在四楼与三楼之间的楼梯转角处,眼睛直直地盯着她们,她们心里感到有些害怕,快要经过那男人身边时,那男子突然从裤裆里掏出自己的生殖器,在她俩面前不断地晃悠,她的同伴吓得叫出声来,两人匆匆跑下楼去,把自己遇到的事告诉商场保卫部的保安人员,几名保安立即进行围堵,在三楼楼梯将男子抓住。

  商场保安吴先生说,此前他们也多次接到商场女员工反映,说遇有露阴癖的男人在楼梯搞

性骚扰,他们经常安排人巡逻,但一直没碰上,谁知今天让他们抓了个现场。

  心理专家:惩戒加疏导

  据海南天涯应用心理研究所赵林医生介绍:“露阴癖”,是在不恰当的环境下,在异性面前公开暴露自己的性器官,引起异性的恐慌与紧张,以此来达到自我的性满足和性兴奋的目的。这种行为多见于男性,这种人受生活环境的影响,或者有精神发育障碍。发生这种情况,他们一般不会对异性产生进一步的伤害。

  在心理学上来讲,是幼时性游戏满足方式的浮现。到成年时期,因为精神或性方面长期的压抑而得不到及时的排解,在精神受到挫折时,其心理上便退回到幼年阶段。

  赵医生说,用来解决的办法是对其进行教育、治疗、辅之以适当的刑法手段相结合。同时,社会、家庭也要对他们的生活进行关照。从医学上来讲,这类人可能是大脑器质上的疾病或者损伤,要对他们进行心理上的辅导,单纯的刑法手段往往效果不好。被抓住后只是暂时的下决心改正,但过后屡教屡犯。最好是社会规范加上心理治疗,才能收到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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