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实行政府采购“管采分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09:00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陆川讯 从今年10月1日起,陆川县政府采购全面实行“管采分离”制度。当月,该县实施政府采购两项,采购金额24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万元。 该县实行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后,原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脱离采购业务,主要履行监督管理职能;组织实施采购活动的业务全部委托自治区财政厅认定的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办理。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并达到招标限额(暂定5万元)以上的采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