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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实行政府采购“管采分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09:00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陆川讯 从今年10月1日起,陆川县政府采购全面实行“管采分离”制度。当月,该县实施政府采购两项,采购金额24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万元。

  该县实行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后,原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脱离采购业务,主要履行监督管理职能;组织实施采购活动的业务全部委托自治区财政厅认定的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办理。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并达到招标限额(暂定5万元)以上的采
购项目,按法定程序组织招标。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但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零星分散采购业务,由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委托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中介机构在一定的期限内代理。该县还建立由当地人大、政协、财政、监察、审计、发改、工商、物价、质监、建设等部门组成的陆川县人民政府采购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政府采购工作。同时将定期对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中介机构的业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谢贤荣 李桂甸 谢伟富)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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