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村每笔财务支出须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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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09:31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广州11月4日电(记者郑天虹)无论是村里修一条路,还是建一座桥,村干部怎么花钱都必须清楚地向农民交代。广东正在向全省推开“村务公开”建设,计划明年全面完成。 广东明年底之前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铺开“村务公开”建设,特别是农村重大决策和财务状况要向农民公开。如有任何村、镇没有严格实施“村务公开”,相关干部予以撤职
广东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从去年开始,在省、市、县、乡镇建立“村务公开”联系点,培育“村务公开”的示范县、乡镇等。 广东目前已经涌现出一批“村务公开”典型示范单位,其创新管理方式受到当地农民欢迎。如广东佛山市引入社会中介管理村级财务,克服了村账村管理、村账镇代管的不足和缺陷;云浮市在村民代表中设立会议召集组、发展组、监督组,解决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不召集的时候启动机制问题等。 广东在总结“村务公开”示范单位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广东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方案》,要求从今年起,每年按20%的比例确定示范创建单位,到2010年,使全省90%的县、乡镇、80%以上的村达到示范创建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