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曾爱玲一审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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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4日11:31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肖利敏 通讯员涂莉 实习生徐娉婷)开赌场、垄断工程、照场子、收保护费……曾爱玲及其同伙“涉黑”案昨日在市中院宣判,23名被告一审获刑,其中李银群死刑、曾爱玲死缓。 “黑老大”曾爱玲是江夏区庙山人。2001年底开始,在江夏区普安村一带开设赌场。随后,曾又分别成立了“江夏区第七建筑工程公司普安新村项目部”和“普安村工程地材
在曾爱玲指挥下,该团伙横行乡里,曾爱玲还买来多支枪、刀,部分团伙成员持枪刀行凶,造成多起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寻衅滋事案件。去年9月,曾爱玲团伙23名成员落网。 昨日上午,市中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等罪名,判处曾爱玲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团伙中21人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获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