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狗街头被轧死该赔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0:57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姜彦艳) 一条无证狗突然蹿上街头,恰好一辆出租车开过来,没躲开,把狗轧在轮下。狗主人冲过来强行索赔。这是昨日8时许,发生在长春市宽城区三辅路与一心街交会处的一幕。 狗主人索赔 不赔钱就别走
据目击者高先生说,当时那条小狼狗从三辅路横穿过去,恰巧有一辆出租车从此经过,将狗轧在轮下。“出租车司机见把狗轧死了,立刻下车,随后围上了一群人。这时,一男一女钻进人群与司机争吵。”自称是狗主人的男女情绪挺激动,让司机赔钱,男主人还把车钥匙给拔了下来,死活也不让司机离开,争执的过程中,女主人还不断推搡出租车司机。 民警调解 双方同意,赔70元了事 出租车司机见实在无法脱身,便向附近的派出所民警求助。负责该管区的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就这么一点小事,互相让一步就算了。”在现场处理该事故的民警给两方调解,从男主人手中要回了出租车司机的车钥匙。“不能给他!”女主人在一旁发现后,竟然冲向了民警,试图抢夺回车钥匙。就在撕扯中,民警被该女子推搡了几次。 见女主人的确在无理取闹,民警只得将三人带回派出所处理。据民警了解,被撞死的狗并没有办理相关证件,属于无证狗。 最后,经过民警调解,出租车司机赔偿狗的主人70元钱,事情才算结束。 律师说法 狗主人有过失 “事情发生在机动车道,出租车本是正常行驶,无证狗随意蹿到马路后被轧要赔钱吗?”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长春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治安支队限制养犬办公室张洪弢主任。 张主任说,为确保长春市2007年如期进入全国卫生城市行列,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从今年10月10日起至明年12月31日止,对遛犬时间实行临时管制,要求每天早7时至晚7时,市内禁止出户遛犬。 张主任说:“小狗被视为居民家庭财物,受到损失而引发的纠纷,原本由无证遛狗的性质就已经改变,由派出所协商赔偿也是合理的,赔偿金额可由双方协商决定。” 对于狗被轧死后双方发生纠纷的情况,律师则认为:根据法律规定,狗是活的动物,饲养者有义务对其进行管理,狗是在无人看管的状态下被轧死的,过失责任应属于狗的饲养人。 但律师认为,民警基于双方同意的前提下,作出的协调结果,也是合理的。“我们做的证就是像,保你没问题”先收钱,再做证做假证 本组图片 记者 王强 摄“四级证书”做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