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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大妈约法三章的同居生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1:41 大连晚报

  为避免财产、养老等问题成为再婚杀手,家住沙河口区的一对老人选择了一种特别的“再婚”生活

  陈大妈约法三章的同居生活

  ■实习生周爱娜本报记者杨璐

  财产、养老等问题,似乎成了老年人再婚的杀手,几多老人走上红毯再度夕阳红,却终因涉及这两方面的问题而分道扬镳。在我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道有这样一对老人,他们没有办理结婚证在一起同居了近四年。

  古稀老太要找同居老伴

  家住黑石礁街道由家社区年已古稀的陈清(化名)老人,十几年前老伴去世,孤独之余,她有一种深深的自卑感。看着别的同龄人出双入对,渐渐地陈大妈自闭起来,原本性格开朗的她几乎不与同龄异性交谈。她也曾经有过再找个老伴的念头,可见到听到的关于老年人再婚惹出的麻烦事太多,又怕给儿女添负担,这个念头一直没有付诸实施。

  后来,陈大妈开始关注书刊报纸的相关报道,考虑自己的情况。她说,许多老人丧偶再婚,都是希望自己晚年有个依靠,但她要的是精神伴侣;再婚后的老人产生矛盾主要是财产和养老问题,如果不涉及这两个问题不就可以了吗?反复思量后,她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不结婚,同居。

  约法三章的同居生活

  几个月后,经过朋友介绍,同样迈入古稀的张鹏(化名)走进了陈大妈的世界。张鹏兴趣爱好广泛、谈吐不凡,两人谈起话来颇有共同语言,同时,张鹏能够理解并接受同居方式,于是两人走到了一起。

  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他们约法三章:一方生病,另一方没有照顾的义务;两个人的生活,不能累及对方子女;生活在一起实行AA制,不能产生金钱上的纠葛。这样的方式在旁人眼中或许有些不近人情,但更有人赞成这种方式的明智。至今两位老人在一起已生活了近4年,他们的生活让周围人从不理解到接受,两人的感情也一直稳定。

  两人早有约定:平日里生活在一起,周末各回各家,与儿女共享天伦,这样给两人和彼此的儿女都留有空间,也不会给各自的儿女带来负担。而生活在一起的日子,跳交谊舞、打乒乓球、散步、聊天,是两人时常做的事情。两人谈天论地,颇有共同语言。他们都喜欢看书,尤其是历史类书籍,而电视节目他们也都偏爱历史剧,看完互相交流,对问题的看法相当一致。陈大妈说,这就是缘分吧。现在陈大妈还养成了一个小习惯:每到周末她就时不时地看表,计算着还要多久又能和张大爷生活在一起,俨然一个幸福女人的心态。

  生活在一起一段时间后,他们在看报纸时发现一位社会问题专家曾就老年人婚姻问题进行了分析和建议,其中提到的结友模式与他俩目前的生活方式颇为相像,两人相视一笑。陈大妈说,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重要的是两人之间能够相互理解,过得开心。

  记者就此情况咨询了我市妇联权益部的王部长。王部长表示,老年人能够选择再婚是件好事,但并不鼓励这种同居的方式,两个人的结合生活还是应该受到法律的保障,况且新出台的《婚姻法》中新增的《约定财产制》可以有效避免再婚因财产问题引发的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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