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不能绝对化 司机合法权益应维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7:48 荆楚网-楚天金报

  武昌粮道街 刘启恕

  “前日上午8时许,夏师傅驾驶715路公交车途经卓刀泉时,车尚未到站,便有3名男子要求其靠边停车。夏师傅说还未到不能停。3名男子中的一人竟冲上前来,揪着夏师傅的衣领就是一顿拳脚,打得夏师傅满脸是血。”(《楚天金报》10月28日23版)。夏师傅伤心地说:“这已是我近3个月来,第2次被无故打伤!”……

  无论男女,武汉的公交车司机无故遭殴打,已不是新闻了。

  据说,公交公司规章有约束,司机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一旦“还击”,可能被扣工资、奖金并罚款。我以为,此规定过于僵化、偏颇,而不是“以人为本”!

  我这里并不是说司机要与挑衅者对骂或开战,而是公司在制定规定、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时,也应考虑公交职工自身的合法权益。试问,飞机驾驶员、银行押运车也可任人胡作非为吗?不能,飞机上有便衣空警、押款车上有武装人员。其实,公交车司机的安全,也关乎车上几十条鲜活的生命。

  因此,为了避免歹徒呈凶,司机遭难,我建议,一方面,应在公交驾驶员身旁配活动隔离架,同时安装快速报警、呼救电话,让司机能就近得到援助;另一方面,公交公司对“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相关规定,应作适当修改,使其完善合法,既保证乘客的合法权益,也要保证司机的合法权益。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