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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子 ” 换来百万元债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08:16 半岛都市报

  本报11月4日讯(记者焦恭森)昨天上午,即墨市某公司的3处地皮和4处房产被法院查封,该公司总经理江女士懊恼不已:当初,她将该公司的一处厂房租给于某,并碍于面子同意于某把厂子注册为该公司的分厂。不料于某的债主起诉到法院讨债,江女士的公司被判承担连带责任,偿还于某债主本息近百万元。

  据江女士介绍,2000年秋天,于某承租了江女士公司的一处厂房,开了一家粮油机
械配件厂。不久,于某提出让自己的厂子挂靠她的公司,注册为公司的分厂,这样一来,他就不不必缴纳工商管理费和税金了。由于于某是公司副总经理刘某的丈夫,江女士碍于刘某的面子,只好答应了于某,没想到为自己招来了大麻烦,不但被于某的债主告到法院还被法院强制执行。(请由先生来本报领取线索费30元)编辑:栾晓磊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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