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使用化妆品患上皮炎索赔两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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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12:43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李奎)白女士在使用完化妆品后,患上了化妆品接触性皮炎。在与商家协商未果后,白女士将商家告上法院并索赔两万余元。记者上午获悉,平谷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今年8月21日,白女士为了保养自己的皮肤,特意从一家化妆品店购买了平衡清肤水及水分深层保湿晚霜各一瓶。
据白女士说,她没想到当晚使用后,就出现了发痒的症状,第二天症状更加明显,满脸红肿并起红斑,痛痒难忍。 白女士说,经过治疗虽然脸部肌肤基本复原,但被此事折腾得消瘦了下来,面色很苍白,而且在治疗期间,她一直无法外出。于是她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自己受到的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