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庄河市法院为农民工讨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2:36 大连晚报

  庄河市法院为农民工讨工资

  ■通讯员石开本报记者迟月晗

  本报讯今年6月,庄河市法院受理了80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日前,已为农民工追回拖欠的工资3万元,对余下欠的工资也及时作出了判决。

  2004年5月,赵某借用大连某建设工程公司的名义,雇佣了刘某等80名农民工进行施工。到2005年7月工程结束时,赵某仅支付了部分工资,余下的15万元一直拖欠。

  庄河市法院工作人员在办案期间得知,大连某水产有限公司近期要付3万元给赵某,于是立即与这家公司的负责人联系。经协商,某水产公司将3万元转交给了法院。当天,民一庭就为部分农民工发放了工资。对剩余的短期内无法支付的工资,法庭决定立即开庭审理,一天开十五六个庭,有时从上班开始连续开到晚上8时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