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法院为农民工讨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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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2:36 大连晚报 | |||||||||
庄河市法院为农民工讨工资 ■通讯员石开本报记者迟月晗 本报讯今年6月,庄河市法院受理了80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日前,已为农民工追回拖欠的工资3万元,对余下欠的工资也及时作出了判决。
2004年5月,赵某借用大连某建设工程公司的名义,雇佣了刘某等80名农民工进行施工。到2005年7月工程结束时,赵某仅支付了部分工资,余下的15万元一直拖欠。 庄河市法院工作人员在办案期间得知,大连某水产有限公司近期要付3万元给赵某,于是立即与这家公司的负责人联系。经协商,某水产公司将3万元转交给了法院。当天,民一庭就为部分农民工发放了工资。对剩余的短期内无法支付的工资,法庭决定立即开庭审理,一天开十五六个庭,有时从上班开始连续开到晚上8时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