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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巧成拙进班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3:17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罗骏 通讯员张伟 袁立)一男子王某在好友郝某家中发现自己丢失的笔记本电脑后并未报警,而是以此威胁好友敲诈5万元人民币赔偿。3个月后,东丽警方在处理另一起盗窃案时,抓获了盗窃电脑的真凶,澄清了郝某的盗窃嫌疑,但王某仍不退还敲诈的现金和扣还物品。王某近日被抓获刑拘。

  案发前,郝某在南何庄村经营一家福利彩票店,通过玩牌与王某(男,29岁,东丽区
人)相识,二人来往密切,关系甚深。2006年5月,王某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丢失,并未报案。后据其一朋友讲,笔记本电脑是郝某偷的,王某信以为真。6月3日,王某自己破案,将郝某骗到自己住处,后前往找郝妻索要电脑。妻子坚信丈夫并未盗窃,赌咒发誓,让其自己在家中搜查。

  谁知,王某果然在郝家床下发现自己丢失的三星笔记本电脑。王某拿电脑立即返回家中,以郝某盗窃为由,向其索要5万元的赔偿费。郝某如坐云雾,百般解释电脑不是他偷的,王某一拳将其打倒在地,并不断对其进行威胁恐吓。郝某无奈,苦求王某将赔偿金降到3万元。当晚,郝妻将5000元现金交给王某,王某才将郝某放回,并要求转天再给5000元,其余2万元在一个月内还清。6月4日上午,王某到郝某家中,索要5000元时,见郝某未在家中,竟将郝某家中的彩票机强行搬走。郝某回家后发现彩票机不见,便立即拨打110报警。

  东丽大毕庄派出所受理此案后,通过调查走访,发现并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王某的电脑是郝某所偷,遂要求王某先将郝某的5000元现金和彩票机归还郝某,不要影响郝某的正常经营,等公安机关对电脑被盗案调查清楚后再进行处理,但王某一直以各种理由不归还。

  近日,东丽刑侦六大队抓获一名盗窃嫌疑人,该人系王某、郝某共同的朋友,交代了盗窃王某手提电脑并偷藏于郝某床下的犯罪事实。至此,郝某的犯罪嫌疑被澄清,当大毕庄派出所民警找寻王某时,王某已携款闻风而逃,后被抓获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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