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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残疾人就业率将达九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3:20 深圳特区报

  我市出台全国首个社区残疾人工作管理办法

  社区残疾人就业率将达九成

  【本报讯】(记者方胜通讯员黎颖强)今年是我市残疾人社区工作年,记者昨天从市残联获悉,《深圳市社区残疾人工作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经市
政府批准实施,这也是我国首个社区残疾人工作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将社区残疾人工作列入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的工作职责范围。《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市社区残疾人工作由“被动”服务向“主动”出击转变。

  《办法》明确提出,社区要成立社区残疾人协会,原则上残疾人在30人以上的社区建立一个社区残协,残疾人人数在30人以下的社区,可在相邻社区(街道辖区)整合成立社区残协。社区残协主席、副主席由社区优秀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担任。社区残协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由社区残疾人民主直选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办法》还要求,各个社区残协要依托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对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就业指导服务,积极为残疾人提供就业信息咨询、失业登记、职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全方位就业服务。残疾人在社区就业培训服务率达90%以上。同时,我市将采取灵活措施,积极推进政府资助购买社区服务,多形式多渠道扶持残疾人社区就业。残疾人就业率将达90%以上。

  《办法》要求,各个社区要依托社康中心设立社区残疾人康复室,把残疾人康复和精神病防治康复纳入社区健康服务体系,配备经培训的专兼职康复协调员,开展多样化的社区康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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