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九旬老母七旬女 谁是房主起争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5:32 杭州日报

  

九旬老母七旬女谁是房主起争端
章月荣!章月荣!

  交物业费哉!

  物业费

  焦俊 画

  杭州城里的阿凤老太,含辛茹苦一辈子,把九个儿女一个个养大,可没想到的是,在她年过九十的时候,却遭遇了一连串的官司。她时而作为原告,时而又成为被告。而坐在对立面的,却是她已近耄耊之年的大女儿。是什么,让两位已是人生夕阳的老人对簿公堂?

  热线记者 孟铁 楼时伟 报道

  “章月荣!章月荣!交物业费哉!”

  如果当初没有物业公司收费时的这一声叫喊,也许这个故事一时半载还不会展开。

  今年94岁的阿凤老太,住在杭城复兴北苑的一个小孤套里。从1997年搬到这里以来,她一直和她的大女儿,70多岁的月荣住在一起。月荣早年在武汉教书,前几年退休回杭照顾母亲。

  按常理,女儿和娘住在一起,是一家人,社区、物管向女儿收费,也是很正常的事,但你别看阿凤老太年岁大了,脑子一点也不糊涂。这样的叫喊有好几次,阿凤起了疑心,她认为自己是户主,应该以她的名义缴费,但收物管费的人每次来收费,怎么总是要叫女儿的名字呢?这里面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辛劳一生住进新居

  说起阿凤现在居住的这套房子,实在来之不易。这辈子,老人家一直没有自己的住房。解放后,阿凤和老伴带着一大帮孩子,租住在美政桥里街的一间旧房子里。这时的阿凤已是7个孩子的母亲,她起早摸黑地操劳着家务,还要不断地生孩子,阿凤后来又生下2个孩子,一家11口人,统统挤在这间破房子里。

  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房子的产权几经变更,但最终还是归属房东。一家人到头来还是无房户。八十年代初,几个子女凑了点钱,在旧房子旁搭了间小棚屋,自行“扩面”10多个平方米。到了九十年代初,美政桥里街的房子面临拆迁。这时,阿凤的老伴过了世,家里还有阿凤老太的小女儿等三个人的户口。阿凤满以为自己是无房户,想凭那间搭出来的小棚屋,在拆迁中分到新房子,不料,拆迁办的人到实地一了解,认为棚屋属于违章建筑,不能分房。

  好在有关部门能从实际出发,考虑分房。后来,拆迁办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将阿凤家那间小棚屋折算成一半的面积,以老人的名义分给她一个孤套,虽然面积只有20多个平方米,但在有生之年能住上自己名下的房子,阿凤已经心满意足了。

  1997年那年,阿凤的子女出钱,把新房子简单装修了一下后,将母亲接进了新房子。九个儿女还排了值班表,轮流去老人家照顾她。晚年的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左邻右舍的称赞声,让阿凤真正体味到了儿女们的一片孝心。

  可是,平静的日子,就在2004年下半年收物管费的那天戛然而止。

  房产易主难辨是非

  阿凤老太将这个疑问和小儿子佰俊嘀咕了一番,他也感到奇怪。佰俊和其他几个兄妹一说,大家也感到不可思议。既然母亲有疑虑,弟妹们就想去搞个明白。

  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他们从物业公司和房管局了解到,复兴北苑这套房子的产权人果然不是老母亲的,房子的产权资料上,赫然写着产权人月荣的名字。

  这个结果让大家十分吃惊:当初这套房子明明是分给母亲的,购买时也是以母亲的名义买下的,怎么现在产权人会变成月荣呢?

  原来,1999年阿凤老太在购买这套房子时,曾委托大女儿办理买房手续。几个弟妹认为,“问题就出在这里,是大姐瞒着母亲和我们,趁机把房子的产权变更成自己的了。

  事至如今,弟妹们曾与大姐商量:既然母亲要把产权改回来,我们就依了她老人家。但事情没有进展。

  因为摆在眼前的,是一份赠与合同和一份公证书。赠与合同上清清楚楚地写着:阿凤决定将复兴北苑的房产无偿赠与大女儿月荣所有;而赠与合同公证书也对该合同进行了公证。此外还有一份阿凤的遗嘱,说是等自己去世后,房子归月荣所有,“所有亲属和子女均不得争议”。另一张协议写明,“此房屋产权归大女儿所有,其他亲属和子女不得争议”,上面还有9个子女的签名。

  事情至此,似乎很明白了:阿凤当初把房子赠送给了大女儿月荣,有证有据,现在老人家怎么却说没有这回事,难道真是她老人家犯糊涂了?我们明天接着说。

  (文中人物为化名)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