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渭南高三学生电话线勒脖加害老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5:43 三秦都市报

  本报渭南讯 (记者 冀晓菊 张军建)因班主任老师将电话打到家里反映情况,19岁的高三学生刘某遭到了父亲的打骂。为了报复,他用电话线勒脖企图加害老师。昨日,该案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控辩双方在法庭上进行了近3小时的激烈交锋,最终被告人刘某因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

  今年19岁的刘某系官道中学一名高三学生。几年前,刘某的哥哥已如愿考上了大学
,家人对刘某也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但因基础较差,刘某的学习成绩一直平平,这让他的心理上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今年5月28日,刘某放学刚回到家,就挨了父亲劈头盖脸的一顿打。事后刘某得知,原来班主任老师胡某给父亲打电话告了他的“状”,说他不好好上学,经常旷课等。学习上的压力加上自尊心的伤害,令刘某一时怒火中烧,他找了一截电话线,在电话线两端又绑上了两枚螺丝。当晚9点左右学生自习时,刘某只身来到胡老师的办公室,以查看考试成绩为由,趁胡老师不备用电话线勒住其脖颈,最后胡老师极力反抗得以脱身。

  事后,刘某非常害怕,在同学家中躲了三天没敢出来,也不敢告诉自己的家人。6月1日,刘某在回学校领取准考证时,被公安机关抓获。次日,被依法刑拘。十年寒窗苦读,高考在即,刘某却无法踏进考场。7月11日,刘某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逮捕。

  据刘某的家人和同学讲,刘某性格活泼开朗,在家是个听话孝顺的孩子,在学校和同学们的关系相处得都很融洽。就在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依法逮捕之后,事件的受害人胡老师向司法机关提出了撤诉的请求,刘某的同学也联名写了一封信,请求司法机关对刘某宽大处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