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刚出派出所就入室作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7:51 半岛都市报

  本报11月5日讯(通讯员张勇记者刘延珉)年仅17岁的男子陈某屡次入室盗窃,被抓获后因其未满18岁被“从轻发落”,却依然不思悔改,走出派出所后仅1个小时就故伎重演,再次入室盗窃。昨天中午,当陈某在居民区实施盗窃时,被受害人当场堵在屋内,闻讯赶到的鞍山路派出所民警将“老熟人”抓获。

  捉贼遇到“老熟人”

  昨天中午12时许,鞍山路派出所110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康宁路某居民区1号楼一居民家中,一名窃贼破窗入室盗窃时,被主人堵在屋内。3名民警立即驱车赶到现场,据了解,吃完午饭后,被盗住户家中的老人因为要午休,其儿子就将大门锁好后离开。老人睡觉时突然听到隔壁房间有声响,透过窗户,发现一名男青年正在翻箱倒柜,老人赶紧给儿子打电话,爷俩一前一后分别守住门口和窗户,将窃贼困在屋内。当民警从受害人家的床底下将嫌疑人拉出来时,立刻认出对方是“老熟人”陈某。不可思议的是,陈某上次作案的地点也是该居民家。

  窃贼刚受过处理

  鞍山路派出办案民警向记者介绍说,17岁的陈某是平度人。10月30日下午3时许,陈某窜到鞍山路某居民家中,入室盗窃25元钱和部分物品,当其准备离开现场时,被受害人堵在家中,后被闻讯赶到的鞍山路派出所民警抓获。由于陈某未满18周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安部门对其依法作出了治安拘留15天不执行的处罚。10月31日下午5时,陈某听完民警宣布的处理决定后,表示要重新做人,便离开了派出所。

  没想到,陈某离开派出所才1个小时就犯了“老毛病”,当天下午6时30分,陈某窜至康宁路某居民区,盗窃1100余元现金后逃窜。公安部门通过技术比对发现,陈某竟还有一起盗窃大案在身:去年,陈某窜至平度市某居民家入室盗窃,盗窃现金超过5000元。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