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被撞一死一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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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7:51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1月5日讯(记者刘纯来)驾驶集装箱车撞上摩托车,致使车上一对夫妻一死一伤,近日,肇事司机于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黄岛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并与车主张某一起赔偿受害人王女士及家人各项经济损失50余万元。 今年4月27日上午,孙先生驾驶摩托车带着妻子王女士行至前湾港路时,与一辆集装箱车相撞。孙先生经抢救无效死亡,王女士被送到医院后,一直到7月份才开始恢复记忆。
黄岛法院审理认为,于某违反交通法规,酿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于某的犯罪行为给本案原告造成的损失,应由于某及其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张某进行赔偿。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