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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启动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07:59 荆楚网-湖北日报

  记者黄宣传 特约记者万金光 通讯员汪涛 柯锋

  10月30日,记者走进黄石市黄石港区青山湖社区72岁的翟凤兰家,双目失明的翟凤兰在邻居谢光明的搀扶下显得特别开心。她说:“我平时基本上都靠邻居照顾。现在,他们还成了我的结对帮扶志愿者,就像我的儿女一样。”

  去年,独居在一间平房的翟凤兰,提开水时不小心将腿烫伤,她第一时间叫来邻居谢光明、周丁香夫妇。从此,周丁香夫妇成了翟凤兰的“贴心人”。

  青山湖社区石婆婆,刚刚和社区一名志愿者签订结对帮扶协议书。她说:“没想到一个人生活了这么多年,老了还有专人照顾我。”

  目前,黄石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有27万余人。这么多老年人到哪里养老,成了全社会关注的问题。于是,黄石港区在全省率先启动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进行探索。

  该区依据现实,确立了相关服务条款。服务对象:凡户籍和居住地均在黄石港区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均可根据自己的需求,以个人购买服务的方式,申请享受居家养老服务。

  补贴标准:政府对“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生活不能自理老人200元,生活能半自理老年人15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低保对象60岁至79岁的生活半自理老人每月50元,生活不能自理老人100元;80岁以上自理老人每月50元,半自理老人100元,不能自理老人150元予以补贴。为60岁以上的“三无”和低保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服务收费标准暂定为每小时5元,由政府补贴费用支付。

  服务项目:根据申请、评估、审核、批准所确定的服务对象,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选派相应的养老护理员,统一佩带胸牌,持证上岗,对他们进行家庭清洁、日常护理、代交费用等服务。

  服务模式:黄石港区推出三种服务模式。面向“三无”对象和享受低保生活半自理或不能自理对象,提供无偿服务;面向困难老人,提供低偿服务。养老服务费用按市场价位的10%至30%收取;面向需求老人,提供有偿服务。养老服务费用按市场价的30%至60%收取,最高不超过市场价位的60%。

  资金来源:养老服务所需经费由政府买单,实际发生的费用通过社区养老服务站统计,街道养老服务站审核,区民政局审批,区财政局结算。黄石港区政府在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今年9月拿出10万元资金作为创建经费。

  据了解,10月底,青山湖社区首批审批通过的7名志愿者已经上岗,他们利用空闲时间,每天到一些困难老人家里服务几个小时。其实,在与老年人签订协议的志愿者中,很多志愿者此前就已开始照顾起这些老人。

  黄石市市长肖旭明说,居家养老服务是养老社会化的有益探索,是一项以温暖老年人的关爱工程,政府将从财力上予以扶持,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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