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未遂学生被判缓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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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10:1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渭南讯(记者王晓光)班主任老师向家长通报学生不良表现,望子成龙的父亲随即痛打了儿子。刘远(化名)于是迁怒于老师,心生杀机,准备用电话线勒死老师。昨日,这名故意杀人未遂的中学生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 现年19岁的刘远家住渭南市临渭区官道乡贾家村,是一名高三学生。今年5月的一天,他放学回家被父亲劈头盖脸打了一顿。原来,班主任胡老师给他的爸爸打了电话,反映其
昨日,临渭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控辩双方激烈交锋3小时后,法庭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听到此判决后,刘远泪流满面。 据家人和同学讲,刘远在家是个听话、孝顺的孩子,在学校和同学们的关系也很融洽,是个开朗、活泼的同学。在刘远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捕后,该案的受害人胡老师,向司法机关提出过撤诉的请求,刘某的同学也曾联名写信,请求对他宽大处理。 渭南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易天社说,该案是一起故意杀人未遂案,从司法角度并不难审理,但究竟为什么老师的一个电话,父亲的一顿教训,就让一个开朗、活泼的中学生失去了理智?这是全社会都应该关注的问题。易律师认为现行教育体制过多追求升学率而忽视学生心理健康是导致此案发生的原因之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