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答疑:如何计算诉讼时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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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13:28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记者 李健 哈市读者殷女士反映,她在2004年因鼻窦炎在医院手术,术后出院没发现有什么问题,但今年开始鼻腔流脓,她怀疑与2004年的手术有关,但听说这类案件的诉讼时效只有1年,不知道现在她还能不能向医院索赔?
答:当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殷女士虽于2004年做的手术,但损害后果是今年才显露出来的,此时殷女士才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故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当从此时开始,殷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同时也可以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身体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