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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离婚伪造妻出轨证据被法官识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23:02 重庆青年报

  重青报讯(记者 舒航 实习生 邓飞) 一男子为达到与妻子离婚的目的,竟伪造6份证据“证明”妻子与他人“有染”的证据。昨日,渝北区人民法院庭审法官当场识破“证据”,驳回了该男子的诉讼请求。

  2003年,渝北区洛碛镇的程小明和付冬梅登记结婚。婚后不久,两人去了南方沿海城市打工。前不久,程小明以与妻子感情破裂为由起诉到渝北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程小明
离婚的理由是,妻子在打工期间与湖南一男子关系密切。为此,他向法庭提交了6份来自同乡、同事的证人证言和一封妻子的书信。

  渝北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在开庭审理此案时,在对程小明询问的过程中,法官发现程小明提交证据时动作不大自然,眼神有些慌乱。法官细看一份有证人按了手印的证词后,但用手在证人印处轻轻一摸,手上居然沾上了新鲜的印泥,而这份证词的签名时间是2005年11月20日。还有一份约700字的证词是两种不同笔迹所写。在法官指出了这些证据的种种疑点后,程小明只好承认这6份证人证言均系伪造。法官遂对程小明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训诫,程小明也表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向法庭出具了悔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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