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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法院发出司法建议敦促重视通讯缆线安全隐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0:28 江南晚报

  本报讯滨湖法院日前向多家通信、传播企业、市政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敦促其注意自己在城市通讯缆线铺设及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据了解,该院受理过多起因缆线施工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最典型的是去年9月25日下午近3点发生在梁溪路614研究所门前的一起惨祸。当时,一辆滨海县志远运输车队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此,突然空中落下一根电缆,挂在车厢上,再拉倒路旁正在施工的11根电
线杆。电线杆倒下,将正在江大公交车站等车的一男子压倒,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被受害人家属诉上法庭的,除肇事车辆驾驶人、运输队外,还有负有保护电缆安全责任、正在进行路边施工的工程队,以及倒下电杆上电缆的所属单位———无锡电信、无锡移动、无锡广电局。法院认为,这起事故是由过街电缆突然脱落和货车车厢挂住电线这两个间接因素结合造成的,所以过街电缆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应与货车车主一起承担赔偿责任。

  司法建议虽无法律强制性和执行力,却能有效消除引发案件的症结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纠纷的发生,避免某一领域的重复诉讼。以往,法院的司法建议多向涉及刑事案件的有关部门发出,像滨湖法院这样向多家大型涉及公共事业的事业单位、企业发出建议尚属首次。据悉,建议发出后,已有多家公司律师致电该院,表示将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在下属部门中展开调查摸底,积极落实整改措施,于近日书面反馈意见。

  (汪自力金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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