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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出场买水竟被当“贼”清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1:21 大连晚报

  中途出场买水竟被当“贼”清出

  一男子找不到妻儿所在的影厅,被“请”出影院,他将此事投诉到消协

  ■本报记者卓升通讯员焦桂菊王姝

  本报讯消费者孙先生11月4日到沙河口区消协投诉,称电影没看完,就无故被电影院工作人员“清”出场。

  原来,孙先生周末带妻儿去电影院看电影。看到中途,儿子嚷着口渴了,想喝水。孙先生连忙嘱咐孩子不要在影院内喧哗,又嘱咐妻子照看好儿子,自己三步并两步地跑出电影院去附近的超市买矿泉水。拎着矿泉水的孙先生返回电影院,在昏暗的影院走廊里,却怎么也找不到妻儿在哪个影厅了。

  正当孙先生寻找时,走来一位电影院的工作人员,上前询问孙先生在做什么。孙先生讲清了事情原由,工作人员又让孙先生出示电影票,而电影票在妻子手里,孙先生无法出示,该工作人员就不由分说地将孙先生“请”出了电影院。考虑到孩子还在高兴地看电影,孙先生不忍心破坏孩子的高兴劲儿,就又转身找到工作人员再次讲明自己确实是看电影的,等电影散场了,自己再主动拿票过来证明,请让自己先进去把剩下的部分看完。不料,却再次遭到拒绝,双方还发生了口角。

  无奈的孙先生只好守在电影院门口,等里面的娘俩看完电影出来。儿子高兴地蹦跳着跑到孙先生身旁,问为什么爸爸半道跑了不回来。孙先生越想越气,让妻子带儿子先去快餐店等,自己拿着电影票根到沙河口区消协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受理该投诉后联系到电影院方面。据电影院工作人员称,当时孙先生拿不出任何凭证,在走廊里又显得“鬼鬼祟祟”的,出于安全考虑,所以请孙先生离开的。

  消协认为,电影院工作人员的做法虽然是保障了影院内的安全,但是却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孙先生作为已购票的观众,虽然中途出场拿不出票,仍有权利看完电影的剩余部分。电影院工作人员完全可以采取更为妥善的做法处理好此事,采取更为委婉的态度来对待消费者。在消协调解下,电影院负责人及该工作人员向孙先生道歉,电影院额外赠送小礼品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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