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句调侃捅伤老乡获刑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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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1:40 大连晚报 | |||||||||
为一句调侃捅伤老乡获刑6年 ■通讯员潘宏杰孙明禄 ■本报记者宁夏
本报讯今年4月份,在普兰店打工的于某只因老乡张某的一句调侃话,便挥刀将张某捅成重伤。 于某与张某是老乡,今年年初,两人搭伴来到普兰店西部某镇的一家养殖场打工。4月10日晚9时左右,于某和张某在宿舍里喝酒时,张某说了一句:“你们村的人都不讲究。”敏感的于某认为张明在侮辱自己,两人发生争执,后被拉开。被推出屋外的张某不听劝阻,仍然继续叫骂。于某便拿出一把尖刀,冲出屋外,朝张某的腹部捅了一刀,致张某肝、胃破裂。近日,普兰店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