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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厂广告自称行政事业专用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2:00 新京报

  贵州一酒厂负责人称通过审批,工商部门表示广告违法

  

酒厂广告自称行政事业专用酒

  部分“行政事业专用酒”广告画面。

  本报讯据《贵州商报》报道近日,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文兴酒厂打出了“行政事业专用酒”的广告,广告中的酒名叫做“行政事业专用酒”。市民们认为该广告无论是在发布形式或是内容上都存在着诸多问题。贵州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该广告违法。

  该广告刊登在贵州省内某报上。在该广告的左侧,记者看到的是“行政事业专用酒”的外包装及酒瓶,而右侧则是大大的“行政事业专用酒”字样,在这几个大字的下面,该酒的价格是全国统一价198元。广告最下方是“美酒热线”,而落款是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文兴酒厂,法人代表为汪启平。

  记者按照厂方提供的电话拨打过去,对方称,是黑龙江生产的试用酒,只供行政事业内部使用,目前还没有上市。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文兴酒厂的法人代表汪启平告诉记者,酒的名称是经过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的,而且只是代号。

  对此,贵州省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管处王岭杨处长认为,“行政事业专用酒”商品名称违反相关法规,工商部门不可能审批。这种用国家机关的统称“行政事业”做广告违反了相关广告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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