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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树抓鸟 各领罚金5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3:54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谷萍 青检 实习记者 吴丹) 趁着春天小鸟大量繁殖,幼鸟还不能飞,冯某和刘某两人竟频繁爬上大树捕捉各种国家级和省级保护鸟类。近日,青白江检察院以非法狩猎罪将这两人提起公诉。昨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冯某、刘某因犯非法狩猎罪,被分别判处罚金5000元。据悉,这是我市首例非法狩猎案。

  法院审理查明,近年来,我市及周边植被增多,环境非常适宜鸟类生长,鸟儿纷纷到市郊安家,今年四五月份许多鸟儿进入繁殖季节,看着树上大量刚出生、还不会飞的幼鸟,冯某、刘某认为这正是上树抓鸟的好时机,此后二人在青白江区人和乡、成华区龙潭乡、圣灯乡等地,多次上树抓鸟,先后捕捉了51只幼鸟,其中大部分小鸟羽毛尚未长全,抓到的小鸟全被装进鸟笼或鞋盒。

  事后,有关部门鉴定证实,冯某、刘某两人捕获的小鸟中,有4只为省级保护动物,47只为国家级保护动物。法院认为,两人的行为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规中关于禁止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方法进行狩猎的规定,同时其行为还违反了《刑法》相关规定,故法院判处两人构成非法狩猎罪,各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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