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2008年力夺“长安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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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4:53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 任慧娟)2003年底,正当全省上下掀起一场“平安陕西”创建热潮时,宝鸡已迈起“平安”创建的步子。凭着这一高起点,今年,宝鸡不仅将目标定在2008年力夺“长安杯”上,还率先推出了“治安中心户长指导员”,并对已经命名但审验不合格的40家平安单位实施注、撤销处罚制度。 2003年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了“平安陕西”创建活动,宝鸡市即部署开展了
针对今年的平安创建工作,该市又把“平安宝鸡”的创建工作纳入“诚信宝鸡、人文宝鸡、平安宝鸡”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城市建设之中。并力争在2008年夺取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2010年前达到平安市标准。 记者在走访该市渭滨区、千阳县、凤翔县、扶风县等地的过程中,街头巷尾、村口路边随处可见“平安”宣传牌、条幅、标语,以及“治安中心户长”在村中巡逻的身影。 在提高平安建设群众知晓率上,该市综治办又先后在宝鸡电视台和广播电台新闻栏目开展了12名县区委书记和市级公、检、法、司四长“话平安”活动;在群众中组织“百姓说平安”;凤县在中小学中还开展了“我为家人传平安”并由家长签名活动。 在“平安宝鸡”创建工作中,该市不仅在“校园净化工程”中,启动并开展“律师进社区”和“知心律师进校园”,还集预防青少年犯罪、矛盾纠纷排查等于一体,每年对于在平安建设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先进县、村以及个人进行奖励。 对于已命名的平安乡镇、单位、社区等每年进行一次审验,凡工作滑坡、发生一般治安问题的平安单位给予黄牌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则取消其荣誉称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