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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官司伤亲情 夕阳之争无胜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5:13 杭州日报

  

漫长官司伤亲情夕阳之争无胜者
新闻闪回:老母亲的房产落在了大姐名下,赠与合同和公证更让弟妹们傻了眼,但大姐月荣却有话要说,她认为赠与房产的事是母亲答应她的,现在母亲否认这件事,是弟妹们出的主意。

  热线记者 孟铁 楼时伟 报道

  一审行政诉讼很快有了结果。法院认为,公证员未直接接待当事人,所有审查事项均由公证协理员一人办理,公证员仅对相关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即出具公证书,违反了有关规定。根据相关法律,那份公证书属“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予以撤销”。

  官司打成了“马拉松”

  大姐月荣得知这个消息当然不服,但二审行政上诉,仍然维持原判。接到法院的判决,月荣想不明白,既然公证书被撤销,但通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却是存在的。行政诉讼输了,有人建议她可通过民事诉讼,争取打赢官司,把产权证重新拿回来。

  于是,月荣向法院提出了民事诉讼,把九旬老母亲告上了法庭,要求认定公证和合同有效。今年3月中旬,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月荣与母亲签订的赠与合同合法有效。这就意味着,阿凤老太如要把房子的产权拿回来,就得证明赠与合同是无效的。

  这一来,让佰俊和他的兄妹们想不通了:既然公证是无效的了,难道它所公证的那份赠与合同还会有效吗?

  不明白也好,想不通也罢,法律上的关系是严谨的。官司接二连三,沈老太和大女儿月荣一会是被告和原告,一会又是原告和被告。审理的结果让母女俩均不满意,双方都觉得法律应该支持自己。两个本该安享晚年的老人,把时间和精力全都耗费在了官司上。

  让月荣没想到的是,今年10月11日,房管部门正式向她出具了《注销房屋权属证书决定书》,这份决定根据法院判决,撤消了月荣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

  拿到这张决定书后,76岁的大姐月荣难以平静,她又在考虑要向房管部门提出诉讼。她说,我肯定不服这样的决定,一定会通过法律手段,为自己找回公道。这让局外人感到,母女俩的官司虽然已经打了不少个回合,但还不是尽头。而佰俊和他的兄妹们也下了决心,他们一定也会运用法律武器,要为母亲的房产权争得名义。

  “夕阳之争”期盼结束

  因为这场官司,大姐远离杭州去了武汉,母女俩已经一年多没有见面了。如今,沈老太还是独自住在复兴北苑的房子里。但是,此时的她,心情已不再像以前那么安逸。

  在争争吵吵的日子里,沈老太又立了一份遗嘱,内容和原来大姐手里的遗嘱完全相悖。遗嘱上说,月荣当初把房产权转移是违背自己意愿的,房子在自己去世后不应归月荣一人所有。我们了解到,毕竟沈老太年事已高,法院在每次开庭时,家里人都安排委托代理人出庭。尽管没有奔波之苦,但老人的身体还是一天天衰败下去。

  前几天,我们专门去沈老太家看望她,当时,老人正躺在床上,见有人来,她执意要起来。老人家默默地坐在桌子旁,似乎在仔细听着周围人说些什么,似乎又什么也没听见。沈老太对我们说,房产证上的名字要改她自己的名字。本想再听听老人的说法,看着她孱弱的身躯,忧郁的神情,我们实在不忍心过多地去打扰她。

  听说,沈老太以前在阳台前喜欢种点花花草草,现在这些花儿早已枯萎,她已经没有精力再去侍弄了。是啊,对一个94岁的老人来说,最需要的是安宁与关爱,她怎么能承受得起眼前一场又一场的官司,一次又一次的精神折磨。

  官司无论打多久,最后总有输赢,可对沈老太和女儿月荣来说,无论谁成了这最后的“胜利者”,我们觉得,受伤害的都是一个家庭原本最重要的东西——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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