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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抄报常抓不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6:05 沈阳网-沈阳日报

  自8月29日我市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实行的第一个“集中抄报日”以来,至11月7日第十个集中抄报日,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全市已经实施了整整10次集中抄报,总计有265家单位的交通违法行为人被抄报本单位。集中抄报的效果非常明显,对此广大市民有目共睹。

  另据交警部门的统计,目前,全市主要路口的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平均交通守法
率分别达到了95.65%和95.93%,比整治前提高了18.43%和23.28%。沈阳市58条街路和261处灯岗的平均交通守法率也已全部达标,这些数字充分地证明了“集中抄报”的良好效果。

  集中抄报进行了10期,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人产生这样的疑问:“是不是差不多了?该停一停了吧?”有关部门给出的答案是:集中抄报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抓下去,而且一抓到底,防止“一阵风”,力戒“走过场”,做到工作力度不能减,工作劲头不能减,思想深处不懈怠。直至抓出更大的成效。

  随着集中抄报的不断深入,集中抄报工作的难度也在不断增加,实际情况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比如,有越来越多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故意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和单位,给核实工作带来难度。这就要求今后集中抄报工作要坚持适应新情况的工作原则,即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一报到底”,坚持“教育多数”。集中抄报目的不是跟哪个人,跟哪个单位过不去,而是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生命安全最真诚的人文关怀,我们要以点带面,教育大多数人自觉遵章守法。集中抄报不是走过场了事,相关部门将对此前被抄告的单位进行回访,听取被抄告单位关于教育整改情况的汇报,并现场对单位职工进行测评,采访违法当事人及同事、领导,填写《沈阳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教育整改评议书》,认定整改情况是否达标。如整改效果良好,可给予正面宣传;如整改效果不好,将视情况给予强制暴光,直至整改到位。

  集中抄报,常抓不懈。全市各单位和广大市民都该认真对待抄报,鞭挞出行陋习,自觉遵章守法,倡导文明出行新风。(高志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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