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竿从天降“钓”走手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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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7:02 台海网 | |||||||||
台海网11月8日讯 (记者 张清 通讯员 庄磊 王月萍 徐丽碧) 三贼合作盗窃,把竹竿当成自己延长的手,把双面胶缠在竹竿上粘走房中的东西。刘某、张某、郭某三人合作盗窃10余起。近日,三人被同安法院判刑。 刘某、张某、郭某三人均来自贵州,来厦后纠集在一起准备伺机作案。今年4月,刘某伙同“大嘴巴”(另案处理)来到集美后溪一家工地的宿舍外。而后刘某放风,“大嘴巴
6月17日凌晨,三人开始合作,在集美区后郑村某出租屋楼下,刘某发现一楼杨某房间桌子上有一部手机,由郭某望风,张某拆纱窗,刘某找来竹竿,张某用双面胶粘在竹竿上,将竹竿从窗口伸进房间,将杨某放在桌子上的一部手机粘出盗走。随后三人又在集美区和同安区间流窜,从窗户溜入居民住房,或直接拿走所看到的东西诸如手机、小灵通等,或从裤子里搜走里面钱财。据查,三人在6月12日到22日不到十天的时间内作案10起,共有13人受害,刘某盗窃价值达8000多元,张某达7000多元,郭某盗窃达5000多元。目前,同安法院已依法分别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郭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人均被处以罚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