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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时同窗好友 今日“携手”入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8:5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11月8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严雪婷 褚申尧) 前日,宁波宁海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卢某、罗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和八个月,并各处罚金5000元和3000元。

  去年12月份,阔别了好几年的卢某、罗某在中专同学会上再次相遇。闲谈中,卢某对罗某说,他认识人,可以弄到毒品,罗某一直将此事记在心中。今年3月份一次吃夜宵时,
罗某跟同事吹嘘自己能搞到毒品,如有需要,只要跟他说一声就能搞定。6月8日,罗某的同事打电话给他,称其“哥”需要毒品,要其联系购买50颗麻黄素。罗某随即与卢某取得联系,并多次催促他购买毒品。6月14日晚,卢某从别处购买了麻黄素50颗(共重4.6769克),并于当晚23时许,与罗某一起乘坐轿车赶往宁波宁海交易。因购买者提出先买两颗检验一下成色,他们只好带着剩余的返回宁波。次日下午,卢某、罗某再次乘车赶到宁海,在某宾馆将48颗麻黄素以6000元的价格售出。在交易结束时,被宁波宁海公安干警抓获。

  法院认为,两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其自愿认罪,系初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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