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录像一半没有声音 法院判令商家赔偿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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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9:00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 顾建国)一礼品商店为他人拍摄婚礼录像,不料录像竟有一半内容没有声音,结果被告上法庭。日前,黄浦区法院一审判令店主蔡某返还顾客摄像费600元并赔偿5000元。 今年4月,孙某与礼品商店店主蔡某签订合同,约定由该店为孙某哥哥的婚礼提供摄像服务并制作DVD光盘。5月17日,孙某收到婚礼摄像母带和录制的DVD光盘。孙某播放DVD光
法院审理后认为,蔡某交付的DVD光盘有瑕疵,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