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电耗子“啃”坏66台变压器 涉案74万余元一审获刑十余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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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9:54 云南日报 | |||||||||
不到一年,3名“电耗子”趁夜黑风高,盗窃正在使用的变压器铜芯,疯狂作案高达52起,偷拆变压器66台,价值人民币74万多元。6日上午,这3名“电耗子”被处以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数罪并罚,除罚金外,一审均被判处至少10年的有期徒刑。 2004年12月29日至2005年8月22日期间,莫兆龙、田文兵两人摸清变压器地点后,趁夜在曲靖市会泽县、昆明市富民县、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西山区、东川区等乡镇流动作案
法院认定,莫兆龙等人对使用中的变压器输电设备采取破坏,并盗窃铜芯变卖,严重影响了当地的供电系统,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莫兆龙、田文兵有期徒刑各15年,并处罚金两万元;朱付才被判有期徒刑10年。 据曲靖当前供电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电力设施屡次遭到破坏,主要是“电耗子”们受到金属回收高额利润的驱使。他指出:“电力设备、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等设施遭到破坏,最重要的原因是当前废旧金属收购市场混乱,各回收点往往成为销赃点。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之外,最应该加强治本管理,坚决堵塞非法销赃渠道。” 蒋琼波 通讯员 区鸿雁 (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