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一法院指陪审员参与调解效果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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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13:2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11月8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郑燕) 日前,宁波市鄞州区法院的陪审员陈国通配合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房屋漏水导致的相邻纠纷,原本剑拔弩张的两户人家最终握手言欢,冰释前嫌。 吴某与张某为邱隘某小区楼上楼下两套商品房的房主。今年7月开始,住在楼下的吴某发现卫生间屋顶发生漏水现象,经检查发现漏水是因为楼上张某的房屋卫生间用水导致。
今年10月,吴某一纸诉状将张某起诉到鄞州区法院邱隘法庭,要求张某限期修好卫生间直至不再漏水,并赔偿财产损失2000元,精神损失6000元。 邱隘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本案原、被告是邻居,本着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目的,邀请了具有丰富的基层调解经验的陪审员陈国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起初,双方对立情绪仍旧明显,经过陪审员深入浅出的说理与开导,张某认识到了自己作法的不妥,表示愿意修好卫生间并保证不再漏水,但认为吴某要求的赔偿数额太高。而吴某也表示赔偿并非这次诉讼的主要目的,只要房子能修理好,赔偿数额可以减少。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在今年11月11日前将浴室地面重新浇制,保证不再漏水,同时赔偿吴某损失500元。 宁波鄞州法院充分发挥陪审员从群众中来,对当地的民风、民俗、民情比较了解,能够较好地与当事人沟通的优势,积极鼓励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2005年5月至今,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民事案件259件,其中以调解结案的173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