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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盗窃敛财23万 福建一盗贼领刑1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10:1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11月9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曾祥生 周云剑) 福建籍无业人员张松平来到宁波宁海后,不仅没有寻找正当职业,反而干起了盗窃的行当。从2003年4月到2006年4月,一个人单枪匹马盗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3万元之多。日前,宁波市宁海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张松平提起公诉后,11月2日,宁波市宁海县法院一审判处张松平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03年4月19日晚7时许,张松平携带撬棍、钢锯、手电筒等作案工具,来到宁波宁海某街道,采用从隔壁空置房阳台到被害人家阳台的方法,撬门进入汪某家,盗得价值人民币3800元的财物。此后,一直到今年4月份案发时,张松平采用同样或类似手段频频作案,销赃后,除留足日常费用外,大部分款项汇到了福建老家。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张松平的盗窃手段与大多数盗窃行为大同小异,但也有某些特点,值得大家注意:作案时间较为固定。张松平将盗窃时间大多选择在晚上7时左右,趁户主晚饭后出去散步或出门办事的空档进行偷窃。每次进入他人房子之前,首先看屋内是否有灯光,确定无灯光后才进去;作案路径较为特别,往往通过从被害人隔壁的落地房或者空置房的阳台爬到被害人家的阳台,然后再撬门或撬窗进入;作案目标比较明确,从一开始就计划好,将偷窃的目标锁定在值钱的小件物品以及现金上,比如首饰、手机、香烟等物品,最大也仅为手提电脑,方便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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