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电缆线 六旬老太被砸成植物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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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13:20 法制晚报 | |||||||||||
尚老太太的家人在法庭上出示老人的近况照片摄/记者 孙慧丽 天降电缆线 六旬老太被砸成植物人
向四个责任方索赔71万 今天开庭审理 为照顾老人女儿辞职 本报讯 (记者 孙慧丽)早晨正在花园散步的65岁的尚老太太被一辆搅拌车剐断的电缆线砸成植物人,构成一级伤残。为此,家属以尚老太太名义将包括花园管理方在内的四个责任方告上法院,索赔71万余元。 今天,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现场 由于此案的被告太多,很多被告和代理人加的椅子已经和旁听席连在了一起。尚老太太的几个儿女和代理人来到法庭,将证据摆在桌子上。 “这个工程与我们没有关系!”北京市电信工程局的代理人首先对老人的遭遇感到遗憾,但表示他们不承担赔偿责任。其中一位代理人看见媒体的镜头对准了自己,他拿起一张白纸遮住脸,直到庭审结束。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混凝土中心的代理人表示,搅拌车不是他们公司的车辆,而是程某的。他们公司与程某个人签订运输合同,程某负责帮他们单位运输。他们要求追加车主程某为第三人。 “出事后,花园已经积极联系家属,带老人去治疗,并且联系肇事方。”丰台花园管理处的代理人表示,电缆线落在花园里,花园也是受害方,所以他们不应该承担责任。 法庭给迟到的王某的代理人一个陈述的机会。他认为,根据他对事发现场的了解,王某架设电缆线的高度完全达到了4米的国家标准,事发现场不是重要的交通要道,所以没有设明显的标志。 据他了解,搅拌车出工地时没有减速,由于路面不平,车辆颠簸,剐断电缆线。所以,应该分清责任,由几个被告共同承担。 但对于被告追加车主程某为第三人的请求,尚老太太的代理人并不认可。由于关键的证据还需要时间举证,法庭宣布休庭。 “为了照顾老人,她大女儿已经辞去了工作!”休庭后,尚老太太的女婿拿着老人躺在病床上的照片,指给记者看。说起老人的遭遇,他越来越愤怒,而老人的女儿在一旁哽咽不止,不停地用面巾纸擦拭眼泪。 案情回放 2006年3月14日早7时左右,尚老太太到丰台花园锻炼身体,当她正走在花园西侧步行道上时,突然被掉落的电缆线砸倒在地。之后,她被送往解放军307医院救治。 经诊断,尚老太太是闭合性颅脑外伤,脑挫裂伤,头皮下血肿。至今一直处于昏迷状态。2006年7月11日,经法医学司法鉴定,尚老太太属于一级伤残,需要一级护理。 后来,原告得知,原来是王某承接了北京市电信工程局管线安装工程,当日其挂在电线杆上的电缆线被途经丰北路的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混凝土中心的搅拌车剐断,电缆线掉入丰台花园,砸在尚老太太的头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