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妇挑逗性露富招杀身之祸 被房客杀死焚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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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14:36 新华网 | |||||||||
新华网呼和浩特11月9日电 (记者汤计) 据内蒙古自治区警方提供的消息,震惊内蒙古乌海市的一起杀人焚尸案已被警方侦破,犯罪嫌疑人松布日被警方缉拿归案。案件虽破,但发案原因却令人深省,诱发犯罪嫌疑人作案的原因居然是受害人的挑逗性露富。 今年10月14日17时许,乌海市鄂尔多斯东街的一处住宅起火,消防官兵灭火时发现,客厅内有一具烧焦的女尸,后屋还有一具老者的尸体,两具尸体都有刀伤。乌海市警方接
根据警方在案发现场的调查发现,大量疑点落在了租房人松布日的身上。 10月15日,现年19岁的松布日被警方在乌海市乌达区一家炼焦厂抓获。当晚,犯罪嫌疑人松布日供出了杀人、抢劫、焚尸的全部犯罪经过。 10月14日10时,松布日下了夜班回到租住地,刘某紧跟着进屋向松布日索要32元电费。期间,刘某故意拿出一个黄色手袋,从里面掏出600元点了点。之后又邀请松布日到家中看碟。期间,受害人刘某除了再次说到松布日所欠电费的事之外,还讲自己丈夫是包工头,收入颇丰,还拿出丈夫让她保管的黑皮包,在松布日的面前清点丈夫交给她的1.15万元钱。 刘某的这种露富行为,诱发了他杀人劫财的邪念。当日15时,松布日借故外出,返回时将院门反锁,拿起刘家的一把水果刀,趁刘某不备连捅数刀将刘杀死,而在后屋居住的刘的老公公陈某听到动静后,站在床上看到了前屋发生的事,被松布日发现后也挥刀灭口。松布日杀人后,将刘某的1.15万元和一部手机拿走。为了掩盖罪证,松布日纵火焚尸后逃离现场。 针对这起突发性杀人焚尸案件,警方特别告诫一些小有财富的人,勿以炫耀财富贬损他人,以免因小事招来横祸。(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