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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车中途撤退中间人赔偿4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0:06 新京报

  婚庆公司赔偿新人后认为名誉受损,再向中间人追偿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婚车从婚礼现场“跑路”,新人将婚庆公司告上法庭,并获赔4万余元。事情见诸报端后,婚庆公司深感名誉受损,遂又将联系婚车的中间人王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媒体负面报道费3万元。昨日,此案在宣武法院开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王先生赔偿婚庆公司438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

  2004年9月25日是杨先生与张女士的新婚之日。早上10点,白色林肯婚车将新人送到王府井教堂举行仪式。但当新人走出教堂后,却发现林肯已经开走。新郎称,他们在与伊缘圆婚庆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婚车将行使全程,但对方却违反了合同。另外,两人还提出,车上的9万余元现金也不见了。随后几家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同年10月,杨先生将婚庆公司告上法院,获赔4.4万元。

  但该公司认为,是中间人王先生为其联系的婚车,遂一纸诉状将王先生告上法庭,索赔8万余元。

  昨日庭审后,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由王先生赔偿婚庆公司438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30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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