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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没缴费竟不给分户家住秀月街的刘女士遭遇此事,无奈装了空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0:10 大连晚报

  本报讯去年欠暖气费,今年想交费物业公司却不再收,暖气分户也不给改造。家住秀月街18号1楼的刘女士实在没有办法,只好装了空调。昨天,刘女士向记者反映说,正一物业公司今年断了她家的暖气。

  刘女士向记者介绍说,去年缴纳采暖费时,她到收费处去交费,当时她提出要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但对方以没有合同为由,认为不能签,刘女士就没有交费。刘女士说,交
采暖费签合同,是为了让她的小饭店冬天保证温度。去年12月中下旬一天晚上八九点钟,暖气发生爆裂,地面的积水有十多厘米深,冰箱冰柜都淹了,米面都泡在水里,满地是白浆。刘女士将这一情况报给物业后,保险公司派人出了现场,表示理赔只对物业不对个人。刘女士找到物业后,希望能得到相应赔偿,双方因采暖费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刘女士没得到赔偿,也没有缴纳当年的采暖费。前几天,刘女士发现其他住户都已分户,找到物业想交费。但物业表示,由于她没有及时交费,今年不给她分户改造了。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正一物业公司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所谓合同一事不成立。想签合同,随时可以签。刘女士也确实要来缴纳今年的采暖费,但过了物业公司公告的缴费期限,物业公司因此拒绝接收。另外,目前辖区内分户改造已基本完成,整个管线里都上水了,今年无法再给刘女士等用户进行分户改造了。

  正一物业公司的做法是否有依据呢?事实上,昨天供热办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供热设施分户改造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指出,供热单位对确属居民个人欠费的也要先进行分户改造,待欠费交清后给予开栓供热。拒不执行的单位及领导将依照有关法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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