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黑奔驰”撞人逃逸 “电子眼”锁定车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0:45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报讯“我对不起死者家属,我赔偿。”11月9日傍晚,戴着手铐、站在车灯和风挡玻璃严重损坏的奔驰吉普车旁的孙永君低着头忏悔地说。

  11月8日23时20分,青年大街与文萃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名骑自行车的青年男子被一辆由北向南疾驶而来的黑色吉普车撞飞,落在迎面驶来的一辆桑塔纳轿车上,致使被撞男子当场死亡。肇事车辆仓皇逃离现场。桑塔纳轿车驾驶人及现场目击者未看
清对方的车型和号牌。

  沈河交警大队事故民警根据肇事现场遗留的物证,初步判断肇事车应该是一辆奔驰吉普车。通过查阅青年大街几处主要路口电子警察记录下来的监控资料,最终确定肇事车辆是一辆车牌号为“辽AKD001”的黑色奔驰吉普车,车辆所有单位是金马鞋城。经调查,肇事车辆确属该单位所有,肇事当晚的驾驶人是物业部工程主管、44岁的孙永君。

  11月9日10时许,孙永君迫于压力,向交警投案。据了解,死者李某今年26岁,儿子还未满周岁,一家三口与岳母一起居住在一间12平方米的房子里,享受低保补助。目前,孙永君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吕良德)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