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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汽车租赁跟踪服务要“一跟到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4:48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1月9日讯(记者 刘文忠)在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今天公布的几起汽车租赁诈骗案中,一些犯罪新特点正在显现出来,值得注意。“简单地说,就是汽车租赁诈骗越来越显现出由假到真、从明到暗的特点,防范难度也越来越大。”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副局长张源泉为此提醒汽车租赁企业,在开展业务时,一定要时刻绷紧“安全弦”。

  恒润汽车租赁经理刘祥麟介绍,公司的5辆车都是骗子用真实身份证、驾驶证和户口
簿,按照正规租赁程序骗走的。在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去年破获的特大汽车租赁诈骗案中,30多岁的朱某也是拿着自己的真实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到各汽车租赁公司租车,正常签订合同、交纳保证金,而且前面一两个月还按时支付租金,等租赁企业麻痹时,却一举将车抵押给他人,然后就“消失”了。用这种办法,朱某从多家汽车租赁企业累计骗走各种轿车14辆,价值200余万元。10月9日,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破获的隗某汽车租赁诈骗案也是如此。

  张源泉分析说,以往的汽车租赁诈骗案,骗子多以假证件到汽车租赁企业进行骗租,相关企业只要加强审核力度,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一般都可以防范。而最近破获的几起诈骗案,大多数骗子都用真实姓名、证件、联系电话和居住地址到租赁公司按正常程序租车,然后将车抵押或倒卖,等租赁企业发现时,犯罪嫌疑人早已消失无踪;还有的租车人在正常租赁后,一开始并未想到要进行诈骗,但时间一长,当发现不付租金不还车辆租赁企业也不过问时,一些租车人为还债或谋求不当利益,往往会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将车抵押或倒卖出去。

  “这两种诈骗防范难度特别大,尤其值得注意。”张源泉表示,针对汽车租赁诈骗出现的由假到真、从明到暗的特点,租赁企业在开展业务时,一定要时刻绷紧“安全弦”。首先应当提高防范意识,办理业务时,应及时将租赁人情况向公安部门反馈,以便加强监控;其次,租赁企业应增强服务意识,为客户提供跟踪服务,随时保持通讯联系,以便随时掌握车辆的动向;此外,租赁企业和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应及时进行联网,以了解诈骗嫌疑人的相关信息,必要的时候,还可请公安民警协助查询租赁人的身份信息,进一步提高防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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