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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不能提供违章录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7:15 南海网-海南日报

  本报热线66810222消息 (记者王勇)海口新采用的机动车闯红灯自动监测系统遭到司机质疑后,海口警方做了解释,但司机反映,警方提供的违章记录实在不能让人信服。

  本报报道今日见报后,市民纷纷拨打本报热线,再次对警方的说法表示质疑。在政府机关工作的林先生认为,如果单从警方提供的四幅图片来看,要证明司机违章事实,难度确实很大。市民一旦对违章事实有争议后,该怎么办?是否可以提供录像资料以备查证。

  海口市交巡警科技装备管理科技术人员答复:由于技术原因,现在不能提供录像资料供违章司机查询。因为目前使用的MV-R370型视频机动车闯红灯自动监测系统的录像资料只能保持48个小时。

  司机王先生认为,新的机动车闯红灯自动监测系统是通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产品,但它只能说明该产品本身合格,并不能说明其在使用过程中、以及其监控的结果都准确无误。他认为警方应该提供让人信服的违章记录,而不是监测系统本身合格与否。

  海口市交巡警科技装备管理科技术人员认为,MV-R370型视频机动车闯红灯自动监测系统提供的四个画面,实际上是一幅照片,该监测系统从四个不同方位的摄像头记录下违章时间、地点、车牌号码后,自动合成一幅照片,无法人为更改,市民应该相信公安部的监测结果,相信这一新的科技产品。

  市民罗先生拨打本报热线66810222,称交警部门既然花大力气更新设备,使用比以往更先进的科技产品,就要让违章司机更加信服,而不是越使用高科技产品,普通市民越弄不明白,让市民有一种“被忽悠”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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