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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路又被开膛破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7:15 南海网-海南日报

  

华海路又被开膛破肚

  华海路开挖现场。 本报记者 古月

  本报热线66810222消息 (记者古月)“今年11月1日起实施的《海口市城市道路挖掘与修复管理办法》规定,新路5年内不得开挖,而《办法》实施还不到10天,通车才一年的
华海路,又被开膛破肚了,政府发的文还管用吗?”11月9日上午,海口市民张先生在电话中不解地对记者说。

  上午10时,记者接到市民张先生的投诉后,赶到海口华海路与龙华路交叉路口,看到几名工人正在用切割机切割修好不久的路面,旁边几个人拿着图纸在一边比划着。被开挖的华海路路面约有18米长,从人行道通往机动车道。

  施工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挖沟准备安装自来水管,他们的施工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了施工许可证。工人说,施工从3天前开始,一周内完成后,就开始回填路面。刚修好的路面被挖开他们也心痛,但是没有办法,自来水管也要安装。

  随后,记者从海口市建设局有关部门了解到,华海路开挖确实经过他们的审批。有关人员告诉记者,按照《海口市城市道路挖掘与修复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过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规定交纳道路挖掘修复费。“龙华路的自来水管是国债项目,只是开挖一小段而已,所以我们就批准了。”有关人员说。

  采访中,不少市民对刚通车的华海路被开挖表示极为不满。市民王先生说,在道路施工前就应该计划好地下水管,等路修好了才去挖,又要给市民出行带来麻烦,还要浪费政府的钱。文件出台还不到十天,新路又被开挖了,实在让市民想不通。

  据了解,按照新规定,要开挖新修道路,就要向政府交比旧路多一倍的道路修复费用。市民曹先生说:“是不是多交钱就可以开挖了?”不少市民对此表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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