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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禁令:全市禁止生产鞭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8:10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张剑 实习生任聪 通讯员张伟)要想零售烟花爆竹,必须通过区安监局审批,并报市安监局备案。据悉,这项工作将在明年1月31日前完成。

  市安监局局长李上玉表示,零售经营户的许可审批必须“三严格”:严格按零售网点设置规划审批;严格按照安全条件审批;严格按照程序审批。

  据悉,针对“禁改限”工作,我市将做到5个严禁:严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严禁在中心城区设立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禁在本市行政区域销售烟花爆竹A、B级产品和在中心城区销售超出市政府规定品种和规格的产品;严禁在本市销售无防伪标识的产品;严禁无证照经营、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

  另外,对摆摊设点、出店占道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除制止取缔外,还将按照每平米占道面积罚款200元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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