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特大制销毒品案宣判 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9:11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黄师师通讯员樊斯坦)昨日获悉,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制造、贩卖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杨曙东及其弟弟杨小东均因制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2004年7月,杨曙东开始自制毒品氯胺酮。其弟杨小东获悉后,主动借钱资助,并邀约刘杰等人参与研制。2005年4月,杨曙东通过互联网,以1500元的价格,从山东省烟台市
2005年4月至同年9月12日,杨曙东又以每千克6000元至1.5万元不等的价格,向田某以及江苏省无锡市人姚某购买盐酸羟亚胺60余千克,共制造出毒品氯胺酮15千克。 2005年9月13日晚,警方分别在杨曙东的家中查获氯胺酮344.73克,在应城市三合镇成东养猪场制毒现场查获氯胺酮5455.994克,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合小区杨小东租住屋内查获氯胺酮197.858克。被告人王磊得知杨小东被抓获后,在泰合小区将1200克氯胺酮冲入厕所内销毁。 经法院审理,主犯刘杰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其他4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10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