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小小化妆瓶引发一场争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9:48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近日,记者接到梁小姐电话,据其称,她8月在金城商厦买了一瓶艾丽碧丝的爽肤水,买回后搁置没用。10月中旬,她带着爽肤水去昆明游玩回来后,发现爽肤水瓶颈裂了一条缝,爽肤水漏了大半。她去商场反映,但商场方面说,这不属于质量问题,而且该化妆品是特殊商品,他们商场在七天之内可以退换,现在包换期已过,不能满足梁小姐换货的要求。

  梁小姐说,购物小票上并没有标明“七天之内包退换”等字样。后来,她还打电话
到市消协,市消协的工作人员建议她去技术监督局鉴定化妆瓶的质量,但技术监督局的答复是没有鉴定化妆品包装这方面的项目。

  商家:超过包换期,不可能退换

  金城商厦相关负责人说,他们早已出有说明在商场内,告知顾客商品出售后的服务事项。“这件事情一看就知道谁是谁非了,两个月了才发现问题,真是不可思议。”

  “我们金城开了十年,在群众中一直有着较好的口碑,从来没有人投诉过这样的包装问题。”“两个月之内,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她在这期间有没有使用过,这个谁也不知道。况且她带去昆明了。在乘车这个过程中,就没有可能会发生意外吗?”这位负责人提出疑问,并推测说:“可能售货员当初的态度不是很好,激怒了梁小姐。但就事论事,按照商场‘三包’服务的原则,化妆品是特殊商品,过了两个月了才拿来,要求退换是不可能的。我们商场售出的商品若有问题,一律都是在七天内退换的。”

  究竟是商家怠慢了顾客还是顾客无理取闹?也许在权威部门可以找到一个说法。10月26日,梁小姐一纸投诉书交到了玉州区消费者协会龙船分会。

  消协: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投诉问题

  记者随后采访了玉州区消费者协会龙船分会任副所长。她说,这类投诉她还是第一次遇到。以前也有消费者投诉化妆品的,但没有人投诉过包装问题。“这件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凭良心来说,顾客一般也不会为了二十几块钱找麻烦,但又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来,我们也很难判断谁是谁非。”

  10月26日,龙船分会接到梁小姐的投诉书后受理该案,并通知事件双方10月27日下午到龙船分会调解。本着维护当事双方的公平权益出发,分会负责人在这件事情上尽力劝解双方,各退一步,但由于双方各执一词,调解没有成功。

  就此事,任副所长告诫消费者:消费时要多长一个心眼,不要马虎大意,要看清楚商品的包装、保质期等等,特别是买东西之前一定要弄清楚商家的售后承包服务,并且尽可能多地学习和掌握消费知识,做一个聪明的消费者,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对商家,任副所长也善意提醒:首先也要端正自己的服务态度,不管顾客是错是对,都不要怠慢顾客,和气才能生财。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