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小伙腹痛住院3天猝死医院厕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0:14 云南日报

  家属索赔50万元医院反诉讨医药费

  家属称医院误诊导致患者死亡 医院称整个医疗过程没有过错

  核心速读

  一名青年男子因腹部疼痛住进西山区爱心医院治疗,不料才住进医院3天竟猝死在医院厕所里。死者家属认为:医院在提供医疗的过程中,将患者的病情误诊,延误病人诊断时间,导致人突然死亡。医院则认为:医院在医疗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患者的死亡是不可预料的,医院没有责任。于是,家属和医院走上法庭,家属要求医院赔偿各种损失费50万余元,就在家属提起诉讼时,医院也提起反诉,要求家属支付拖欠的医疗费2.9万余元。昨日,昆明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医疗纠纷。家属:医院误诊导致患者死亡

  据家属介绍,去年10月24日中午,29岁的肖宇因腹部疼痛到该院门诊就诊治疗,医生为其输了“庆大霉素”等药。肖宇回到家后,就出现呕吐、面部皮肤异常等现象。第二天,肖宇到该院复诊,医生以“急性胆囊炎并结石和脂肪肝”为由让其住院治疗。住院后,肖宇全身出现无痒的红色斑丘疹,上腹部疼痛未见好转。两天后,肖宇上腹部疼痛难忍,经值班医生注射针水后出现烦躁不安、疼痛加剧的现象。28日凌晨1点左右,肖宇在上厕所时突然意识丧失,猝死在厕所里。

  肖宇死亡后,其家属委托昆明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对其尸体进行法医解剖,其尸体鉴定结论为:肖宇主要死因为原发性心肌病,肝脏肿大、脂肪性肝病和出血性、坏死性小肠炎联合辅助死因。

  死者家属认为,爱心医院对肖宇的入院诊断为“急性胆囊炎并结石和脂肪肝”,与法医解剖鉴定结论不符。医院对肖宇疾病的诊断存在误诊和漏诊;同时,医院在未确诊患者疾病的情况下,对患者所患疾病未能及时救治;此外,医院的医嘱单和护理记录相冲突,医院未按医疗规则对患者进行治疗……这些都是导致肖宇死亡的直接原因,爱心医院的诊疗活动与肖宇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加上住院期间,医院从未下过病危通知。死者家属据此要求医院赔偿死亡赔偿金、被赡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0万余元,其中精神赔偿费17万元。医院:治疗过程中没有过错

  针对死者家属的起诉,爱心医院也提起反诉。医院的代理人认为:在为肖宇提供医疗的过程中医院并没有任何过错。云南公正司法鉴定中心已对肖宇的死亡因果关系进行了鉴定,认为医院在为肖宇提供的医疗服务过程中,初诊处理基本符合医疗原则,但存在不足,肖宇发生猝死属不可预料的死亡,与爱心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无直接因果关系。

  医院认为,肖宇属于意外死亡,与医院无关,而且医院为死者垫付了医疗费,家属至今未支付,请求法院判令家属支付医疗费共计2.9万余元。

  庭审中,死者家属要求鉴定人出庭解释关于对肖宇死亡因果关系的鉴定,法官经合议后,决定延期开庭审理。

  本报记者柏立诚(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