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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出一罐“问题饮料”食客拒付八桌餐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0:58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在瓯海区郭溪镇开排档的王先生日前遇到这样一件烦心事:一食客就餐时喝到了变质的某品牌饮料,8桌食客以此为由拒付所有餐费;而王先生向饮料经销商索赔又遭拒绝。前天,王先生打进本报热线88868886反映:我的损失到底由谁埋单?截至记者发稿时,当事双方尚未就有关赔偿达成共识。

  八桌餐费统统泡汤

  王先生在瓯海区郭溪镇开排档。据王先生讲,11月5日晚上,有80多位村民共8桌在该排档里就餐,其间,王先生为客人们提供了4箱(24罐装)饮料。在酒席快要结束时,有客人发现所喝的一罐饮料几乎成“污水”。客人们怒斥王先生的排档提供变质饮料,并以此为借口拒付所有餐费。随后,王先生检查发现,剩余的一些该饮料中,有四罐饮料的罐口拉环处出现裂缝,倒出的饮料也同样呈现污浊状。

  疑似罐体破损变质

  截至记者发稿时,此事已过去了4天,当晚在王先生排档吃饭的食客已经很难找到,因此对于王先生所说的“8桌客人拒付餐费”一事,一时尚无法证实。

  不过,记者在王先生经营的排档里却见到了那几罐“问题饮料”。记者注意到,除了那罐被客人开启的饮料外,另外四罐罐口拉环出现裂缝,并非人为开启的痕迹。从罐体内倒出的液体确实呈黑色、混浊,并伴有异味。另外,记者看到,该饮料罐体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06年7月21日,保质期为两年。

  赔偿之争僵持不下

  事发后,王先生曾向当地供货商讨要说法。该供货商称,这些饮料于9月底进的货,而且都是正品,并非假冒产品,“现在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应该找温州的经销商。”于是,王先生随后找到该饮料公司温州办事处,并提出“要赔偿8桌餐费共2000元”的要求。该饮料公司温州办事处有关负责人认为王的要求不合情理,拒绝赔偿,一位袁姓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提供给王先生的饮料是正品”。出现这问题疑似在运输或搬运过程中,罐体相互碰撞力度过大,致使罐体拉环处出现裂缝,空气进入罐内导致饮料变质。

  他称,饮料变质是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指搬运和运输时罐体相互碰撞)造成的,并非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更何况损坏的环节在哪,损坏的责任到底属于谁?目前尚无定论。”因此他认为,王先生提出的赔偿要求过高,他们最多只能“一对一”调换饮料。

  食客涉嫌吃“霸王餐”

  浙江瓯江律师事务所余章华律师称,食客到排档就餐,双方已经存在默认的买卖合同关系,如果因为食物卫生或质量有问题,导致就餐后身体健康受损,食客完全可以向有关消费部门投诉维权。现在就因为所喝部分饮料出现变质,且在不知健康是否有受损的情况下,而拒付所有餐费,这8桌食客有吃“霸王餐”之嫌。因此,若确实存在拒付餐费一事,排档老板王先生当时就应该报警。

  对于排档老板是否可以向饮料经销商索赔损失,余章华说,这就要看导致饮料受损而变质的责任在哪一方。如果在经销商一方,还要看饮料变质是不是导致8桌餐费“泡汤”的最根本原因,而这些证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排档有举证的义务。所以,在关键环节不明情况下,很难断定“是否可以要求索赔”。本报记者黄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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