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上调农村居民低保标准 增至每年840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5:5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南京11月10日消息(记者杨明)江苏省政府近日决定,自今年下半年起,将全面上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最低720元/年上调至840元/年。 据了解,此次提标共涉及37个县(市、区),江苏省民政厅和财政厅还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从2007年起,各地将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适时提高补助水平。为确保经济薄弱地区做好此次农村低保提标,今年省财政
| |||||||||